通知公告
各家电相关企业: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配套使用的相关产品特殊要求系列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GB 4706.1-2005(以下简称“旧版标准”)。GB 4343.1-2024《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将于2026年6月1日实施,替代GB 4343.1-2018(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依据国家认监委2024年第2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及国家认监委公告2012年第4号《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的要求,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CCLC)对涉及CCLC-C07-01 202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适用新版标准内容行了修订。
为规范按照新标准实施认证及旧标准证书的换证工作,我中心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GB/T 4706系列标准换版相关要求
1、标准涉及的产品范围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中所涉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产品种类(除电动机-压缩机外)。
2、按新标准申请认证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申请认证。
自2026年8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旧版标准证书的转换
Ⅰ)时限要求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最迟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国家认监委TC04技术专家组《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TC04-2025-01)》(见附件1)执行,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对证书予以暂停;对于2027年10月31日前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撤销。
Ⅱ)申请资料的提交
企业应在充分评估已获证产品能够满足新版标准的要求后向我中心提交证书转换申请。转换申请可与扩展型号申请、其他变更申请、恢复申请等同时提交。
Ⅲ)补充检测
实验室依据《技术决议》(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补充检测,补充检测应覆盖认证单元的所有型号,以最不利原则,进行型号的选取。对于和其他申请同时进行的补充检测,应同时覆盖各类申请的检测要求。
Ⅳ)换发证书
产品经检测合格且符合中心相关程序后换发新版证书。
Ⅴ)监督检查
1、获证后的监督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
2、对于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期间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如企业仍持有旧版证书且未提交换版申请,检查组将开具不符合项,不符合项的关闭需提交新版认证证书。不符合项的关闭日期不超过2个月,且不超过2027年7月31日。
Ⅵ)证书处置
1、由于未提交标准转换申请书,工厂检查开具不符合项的,且在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证书,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对于2026年8月1日之后申请暂停的企业,如未完成转换证书的,暂停期应不超过2027年7月31日。
3、原则上,2027年7月31日仍未提交标准转换申请书的,中心将于2027年8月1日直接予以撤销证书。
Ⅶ)其他说明
1、对于2026年8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2、对于蒸发式冷风扇、便携式电磁灶产品,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认证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6年8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使用新版标准申请认证说明如下:
a)蒸发式冷风扇认证实施依据标准为GB/T 4706.115-2024,不再采用GB4706.27-2008实施认证,产品类别为电风扇。
b)便携式电磁灶认证实施依据标准为GB/T 4706.14-2024,不再采用GB4706.29-2008实施认证,产品类别为电磁灶。
c)对于认证依据标准为GB4706.1和GB4706.29的便携式电磁灶产品、GB4706.1和GB4706.27的蒸发式冷风扇产品的旧版CCC证书,按照国家认监委2024年第29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和《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TC04-2025-01)要求进行标准换版。
3、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规定,中心按照有关程序评价确定具备承担新标准的检测机构名录,并公开予以发布,新标准认证检测以及旧证书标准转换应由目录中的机构承担,随着各个检测机构资质的重新确认,中心将及时公布新的检测机构的名录。
二、 关于GB4343.1-2024标准换版相关要求
1、标准涉及的产品范围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适用新版标准换版的产品类别包括: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类、电风扇类、空调器类、家用电动洗衣机类、真空吸尘器类、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类、电熨斗类、电饭锅类。
2、按新标准申请认证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申请认证。
自2026年6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旧版标准证书的转换
Ⅰ)时限要求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最迟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国家认监委TC10技术专家组《关于 GB 4343.1-2024 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见附件2)执行,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对证书予以暂停;对于2027年8月31日前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撤销。
Ⅱ)申请资料的提交
企业应在充分评估已获证产品能够满足新版标准的要求后向我中心提交证书转换申请。转换申请可与扩展型号申请、其他变更申请、恢复申请等同时提交。
Ⅲ)补充检测
实验室依据《技术决议》(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补充检测,补充检测应覆盖认证单元的所有型号,以最不利原则,进行型号的选取。对于和其他申请同时进行的补充检测,应同时覆盖各类申请的检测要求。
Ⅳ)换发证书
产品经检测合格且符合中心相关程序后换发新版证书。
Ⅴ)监督检查
1、获证后的监督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
2、对于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如企业仍持有旧版证书且未提交换版申请,检查组将开具不符合项,不符合项的关闭需提交新版认证证书。不符合项的关闭日期不超过2个月,且不超过2027年5月31日。
Ⅵ)证书处置
1、由于未提交标准转换申请书,工厂检查开具不符合项的,且在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证书,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对于2026年6月1日之后申请暂停的企业,如未完成转换证书的,暂停期应不超过2027年5月31日。
3、原则上,2027年5月31日仍未提交标准转换申请书的,中心将于2027年6月1日直接予以撤销证书。
Ⅶ)其他说明
1、对于2026年6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三、 注意事项
本通知中对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CCC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责任,请相关生产者依法依规合理制定产品生产销售计划。
附件1: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_TC04-2025-01_.pdf
附件2:关于 GB 4343.1-2024 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pdf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